99年勞動檢查方針 檢舉案優先檢查 雇主規避檢查 最重將處15萬元罰鍰
2009/6/22 上午 08:17:06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六月十七日台北報導】勞委會發佈99年度勞動檢查方針,明年將加強檢查營造業等高危險性事業或製造業工作場所。同時,只要是有勞工或是民眾檢舉企業有違反法令案件,無論是安全衛生、勞動條件抑或是外勞人數超額等,都將會優先實施勞動檢查;雇主規避檢查,將依安衛法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

勞委會勞動檢查處指出,99年勞動檢查方針中新增「性別、性傾向歧視之禁止與性騷擾之防治及促進工作平等措施訂定義務等性別工作平等事項」,98年時是新增加強勞動條件檢查,以往公司違反工時或工資等勞動條件,主管機關是採取有申訴才受理檢查,但是98年強化檢查,必要時並得對申訴案較多之行業,規劃專案檢查,今年就有實施養護機構專案檢查與派遣業專案檢查等。

檢查處指出,方針內容除明定實際執行檢查之事業單位選列原則、檢查重點及處理原則外,將擴大「監督檢查」之內涵,經由推動伙伴制度、責任照顧制 

度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協助事業單位建立更有效之安全衛生自主管理及防災計畫。

檢查處說明,99年勞動檢查重點除安全衛生、危險機具檢查、特定項目檢查外,還包括就業服務之就業歧視、資遣通報及非法僱用、非法工作等外籍勞工查察事項;勞動條件事項包括工資、工時、加班、休假、職災、退休金、工作規則、勞資會議等查察事項;職工福利金之提撥;勞工保險、就業保險之投保及投保薪資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