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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通過勞保條例修正法案 雇主未替勞工投勞保 罰鍰倍數提高至4倍
2011/12/16 下午 03:58:36
立法院於4月8日下午三讀通過「勞工保險條例及就業保險法修正草案」,將雇主未依法為員工投保勞保及未覈實申報投保薪資的罰鍰倍數,由2倍提高至4倍,且對於雇主將其依規定應負擔之保險費,轉嫁予所屬員工之情形,增列處以應負擔保險費2倍罰鍰,並應將保險費退還員工等規定。勞委會表示,因「勞工保險條例」及「就業保險法」就投保單位未依規定負擔其應負之保險費部分並未訂有處罰規定,為免投保單位未依規定負擔其所屬勞工之保險費,進而加重被保險人之負擔,因此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修正草案及「就業保險法」第38條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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