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審查職災保護法草案、非法外勞納入保障 強化雇主責任
2011/12/16 下午 04:18:50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修正草案,不過勞委會所提版本還未送進立法院,是併案審查8位藍綠立委提案;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表示,鑑於去年發生國道6號事件,政院版的法案將納入合法入台工作後卻逃逸的外勞,在工作場所因職災死亡,可領取基本工資45個月死亡補助,若是失能可依等級領取失能生活津貼。

職災舉證將由雇主負責未替勞工投保重罰30

修正案也將職災舉證責任,由勞工轉移到雇主;並對雇主失職加重責任,若雇主應加保未替勞工辦理參加勞工保險處以6萬元至30萬元罰鍰,若因此造成勞工職災而雇主未依法給予職災補償者,處以補助金額1.2倍罰鍰 (例如政府給付失能補助若10萬元,雇主罰鍰12萬元),適用對象並擴大到4人以下雇主,該雇主雖非強制加保對象,但勞工發生職災,仍應負賠償責任,否則處以補助1.2倍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