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關切遭感染新型流感勞工權益 強制隔離者薪資 王如玄:由政府補助
2009/5/9 上午 08:14:23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五月七日台北報導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上午排定審查「工會法修正草案」,立委關心勞工若感染H1N1新型流感時相關權益;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表示,勞委會已成立因應小組,勞工雖未感染H1N1新型流感,但因接觸患者需強制隔離時,因非歸責勞資雙方,勞工可不到職,資方也可不付薪,薪資擬由政府補助。

  王如玄指出,目前正與衛生署研擬H1N1新型流感特別條例草案,基本上會比照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防治及紓困暫行條例。

勞委會目前已編列4億元預算,若有勞工疑似罹患H1N1新型流感遭強制隔離,這筆錢將用來補貼薪資,補貼原則初步規劃比照SARS

  針對國民黨立委侯彩鳳、鄭汝芬關切新流感如何保障勞工權益因應作為,王如玄表示,勞工若因執行公務感染H1N1新型流感,適用職災規定;如果勞工非職災而染病無法到職,則視為病假;若遭強制隔離,將比照過去SARS模式來處理。

她說明,SARS期間,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勞工若被強制隔離,雇主必須給公假且照 

常給薪,政府會補貼雇主損失;不適用勞基法的受僱勞工,及有參加勞保的無一定雇主勞工或自營作業者被強制隔離時,則由政府直接補貼勞工。

立委強調,勞工若因新流感遭強制隔離,非其所願,勞委會應要求雇主給予公假,薪水照給,守住勞工權益。

王如玄說明,如果勞工並未感染H1N1新型流感,但可能因有接觸感染者而需被隔離,因不可歸責勞方及資方,勞方可以不到班,不能被視為曠職,但資方也可以不付薪資,薪資由政府補貼,不過有關政府補助薪資部分,需編列特別預算因應,仍待立院擬定特別條例,有了法源後,預算才可動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