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員潮不斷 提出勞雇安心措施 王如玄:研議「薪資補貼」方案因應
2008/12/23 上午 08:32:04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二月十九日台北報導】勞委會主委王如玄19日下午表示,為避免邊際勞工因為資方無法支付基本工資而遭受裁員,勞委會下周一(22日)將邀集工會團體召開座談會,研議「薪資補貼」方案,協助弱勢勞工渡過難關。

由於自主工聯、全國產業總工會等工會團體將於1223日上午前往勞委會抗議,他們的訴求包含禁用外勞、明定「無薪假」的勞資協商程序、增設實施通報機制、優先紓困勞工等;勞委會為回應工會訴求,因此特別選在1222日上午緊急邀集工會團體召開座談會。

王如玄今天與台北市勞工局長蘇盈貴一同舉行「春安啟動」,在巡視台北市工地安全時,宣示勞委會考量資方因景氣不佳,實施無薪休假卻又付不出基本工資17,280元,避免邊際勞工被裁員,將考慮實施「薪資補貼」。至於薪資補貼直接給勞工或是雇主?她並未明講,經費那裡來?她也沒提。

王如玄強調,政府資源有限,應如何給?給那些人?都需要再討論,因此下周一邀集工會團體共同協商。

桃園縣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毛振飛指出,勞委會應落實就服法第23條的精神,對無薪假勞工直接發放「在職薪資補貼」,應要 

求實施無薪假的企業主動通報當地勞工局,由勞工局核可認定後,直接將薪資補貼給勞工。

勞委會官員私下指出,薪資補貼是勞資都有共識,補貼時間應約為半年,不過如何處理很困難,其經費可能就由就安基金、就保基金或特別預算等方式取得。

勞工團體抨擊指出,勞委會至今仍無視企業實施「無薪假」的各種濫用、違法、無限期實施的情形,應立即增加主管機關的監督、輔導程序及機制。

他們提出,1.要求企業實施無薪假的核備要件為與工會或勞資會議協商後的同意書,及個別勞工同意書,主管機關並得視情況,抽查有無強迫休假的情事。2.仿照消費者保護法保護消費者的精神,公告保障無薪假勞工的定型化契約,要求企業實施「無薪假」時必須遵照辦理。3.要求企業實施「無薪假」前,應先通報各地勞工主管機關,且提供相關文件證明係出於營運所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