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K3班製造業初招或製造業重招 納用定期查核者 排除適用資遣比例審查
2010/5/19 上午 11:27:32

 

產業外勞雇主注意!勞委會針對只要是3K3班製造業初招或是製造業重招,抑或是製造業承接外勞後已辦理重招者,在外勞入國工作滿3個月後,已納入定期查核規定,即日起排除適用資遣或解僱本勞比例審查,另外營造業因資遣時需辦理徵詢作業,也一併排除適用資遣比例審查。

  勞委會公告修正「雇主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4條規定不予許可及中止引進裁量基準」,並自即日生效。勞委會強調,這次修正重點在於制度上改變,是以定期查核與徵詢作業替代資遣比例審查,只要是未符合納入定期查核的業者,仍需被資遣比例審查規範。

勞委會指出,過去被處分不予許可的雇主可以審視是否符合下列條件,如為3K3班製造業初招者、接續聘僱外勞辦理重招者,或去年3月後一般或是重大投資製造業重招者之一,雇主自引進外勞入國滿3個月起,納入定期查核者,就可以不列入資遣或解僱本國勞工比例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