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轉出配額喪失 雇主盼准許保留 陳益民:內部評估討論 近期有結論
2008/12/10 上午 08:28:41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二月八日台北報導】由於今年下半年景氣急凍,多數製造業訂單流失,原先缺工情況反轉成裁員因應,部分雇主願意保留本勞工作,先將外勞轉出,但是又擔心一旦明年下半年景氣反轉,將造成無工可用情況,盼勞委會能彈性調整,准許雇主保留配額,否則依現行法令外勞轉出,配額即喪失且將管控2年。勞委會職訓局長陳益民今天指出,只要是對留住本勞工作有幫助的方式,都會評估,近期將會有結論。

針對有引進外勞的廠商因應不景氣被迫裁員,勞委會現行做法要求,同工作內容如線上作業員一定要先轉出外勞,保留本勞工作權;若是不同工作內容如總務、業務等,一定要先以書面通知函徵詢本勞,是否願意轉任外勞工作須遵守在裁減員工時,同一工作內容需先將外勞轉出,若是不同工作內容,則需先書面詢問本勞是否願意從事外勞工作。

雇主如違法,將依就業服務法第42條規定,為保障國民工作權,聘僱外國人工作,不得妨礙本國人之就業機會、勞動條件、國民經濟發展及社會安定,將直接廢止雇主現有外勞配額。

另據勞委會1117公佈新修正「雇主違反就業服務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不予許可及中止引進裁量基準」,雇主依勞基法規定,如因業務緊縮而資遣本勞,雖未超過比例,卻無徵詢本勞是否願從事外勞工作,除廢止現有外勞配額,並將管制該雇主未來2年提出招募或聘僱等申請案,將採本、外勞11之比例,不予許可或中止引進。

雇主反映,金融風暴造成訂單突然刪減或延緩,為避免關廠歇業,只能人力精簡,他們願意先將外勞轉出,或是將契約快到期的外勞,提早解約不續聘,以保留本勞工作,但是,勞委會的規定轉出配額即喪失,重新招募函也有期限,逾期配額同樣喪失,讓他們無法規劃人力,盼民間企業共體時艱時,勞委會也能通融處理配額問題,以免明年景氣一旦反轉,增聘本勞沒問題,但是夜班或特殊製程又無工可用。

陳益民表示,勞委會了解企業面對的難題,內部已討論過,只要是對留住本勞工作有幫助的方式,都會評估,由於企業轉出外勞的模式有數種樣態,將一一分析,近期將會有結論,讓企業有所因應。